财产保全申请书怎么写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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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财产申请书该怎么写呢?财产保全是保全申请书中的其中一种,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,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,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,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。下面一起来看看吧。

  1.本样式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条第一款制定,供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,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用。

  2.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写明名称住所。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、职务、联系方式。

保全申请书

  3.在诉讼过程中,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,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,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。

  4.当事人是否应当提供担保以及担保的数额,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。

  5.申请有错误的,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。

  财产保全的程序是:①申请。诉前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,必须提供担保,否则,法院可以驳回申请;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时也可以在诉讼中提出申请。②财产保全的裁定。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接到申请后,48小时内作出裁定。诉讼保全如果是情况紧急的,也应48小时作出裁定。裁定采取保全措施,应当立即执行。③财产保全裁定不得上诉,一经作出,即发生法律效力。但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,复议期间,不停止裁定的执行。④诉讼财产保全的解除。如果被申请人提供担保、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天内未起诉的或者其他需要解除的情况出现时,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。

保全申请书

  填写财产保全申请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有:①要求写明保全的理由,即为什么保全;②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,如果不提供担保,法院有可能拒绝保全请求;③要求提供被保全财产的具体位置和数量,否则法院无法执行。

  好了,关于保全申请书中的财产保全申请书该如何写,就说到这,如果您还有疑问,欢迎随时致电。